?第一條東莞市
保安服務公司理應具有以下標準:
(一)有不少于RMB一百萬元的注冊資金;
(二)擬任的保安服務公司法人代表和關鍵管理者理應具有就職需要的專業技能和相關業務流程工作經歷,無被刑事處分、收容教養、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所或是被判處刑罰、開除軍籍等欠佳紀錄;
(三)有與所給予的保安服務相一致的技術專業專業技術人員,在其中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有資質規定的技術專業專業技術人員,理應獲得相對應的資質;
(四)有居所和給予保安服務需要的設備、武器裝備;
(五)有完善的組織架構和保安服務管理方案、崗位職責規章制度、保安人員管理方案。
保安服務公司理應具有哪些標準?
第二條
申請辦理開設保安服務公司,理應向所在城市設區的市級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遞交申請報告及其可以證實其符合本規章第八條要求標準的原材料。
省、自治州、市轄區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理應自接到審查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標準的,簽發保安服務許可證;對不符合標準的,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者并表明原因。
第三條
從業武裝守護押運服務項目的保安服務公司,理應符合國務院辦公廳公安機關對武裝守護押運服務項目的整體規劃、合理布局規定,具有本規章第八條要求的標準,并符合以下標準:
(一)有不少于RMB1000萬元的注冊資金;
(二)國有控股或是社會保障基金占注冊資金總金額的51%之上;
(三)有符合《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要求標準的守護押運工作人員;
(四)有符合國家行業標準或是國家標準的專用型車輛運輸及其通訊、報警系統。
第四條
申請辦理開設從業武裝守護押運服務項目的保安服務公司,理應向所在城市設區的市級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遞交申請報告及其可以證實其符合本規章:
第八條、第十條要求標準的原材料。保安服務申請辦理加設武裝守護押運業務流程的,不用再度遞交證實其符合本規章第八條要求標準的原材料。
審理的公安機關理應自接到申報材料之日起15日內開展審批,并將審查意見報所在城市的省、自治州、市轄區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省、自治州、市轄區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理應自接到審查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標準的,簽發從業武裝守護押運業務流程的保安服務許可證或是在現有的保安服務許可證上增注武裝守護押運服務項目;對不符合標準的,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者并表明原因。
第五條
獲得保安服務許可證的申請者,憑保安服務許可證到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機關申請辦理工商注冊。獲得保安服務許可證后超出6個月未辦工商注冊的,獲得的保安服務許可證無效。
保安服務公司注冊分公司的,理應向子公司所在城市設區的市級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備案。辦理備案理應給予公司總部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和工商局企業營業執照,公司總部法人代表、子公司責任人和保安人員的基本情況。
保安服務公司的法人代表變動的,理應經原審核公安機關審批,持審批文檔到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機關申請辦理工商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