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員對特定的目標進行看護和守衛的服務業務。
守護服務內容
1、保安員通過對特定的目標進行看護和守衛,保衛客戶安全。
2、維護守衛區域的正常秩序。及時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守衛范圍。
3、做好防火、防盜、防搶、防爆炸、防治安災害事故等工作。
守護服務操作規程
1、制定守護方案
根據守護目標的特征、范圍、周邊環境以及其他可能危害目標的情況等制定守護方案。
2、守護方案需經客戶單位審定,對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及重大活動等的守護方案需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3、上崗前的準備
擔任守護任務的保安員要按規定著裝,攜帶經公安機關批準使用的防護用具。根據需要攜帶對講機。備有守護勤務登記薄。
守護勤務的實施
1、固定崗位:嚴格檢查進出守護區域的人員及車輛,維護秩序,保衛目標的安全。
2、移動崗位。反復巡查,消除守護區域內的安全隱患,保衛目標安全。
3、瞭望崗位。觀察守護區域內及周圍的情況,發現可疑人員和可疑情況立即向客戶單位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保障目標安全。
崗位要求
1、執行守護任務的保安員,應熟悉有關制度、規定及準許出入守護區域的手續和證件。
2、熟悉崗位周圍的地形、地物及設施,熟悉應急設備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
3、熟記與有關部門、人員的聯系方式。
4、熟練掌握處置一般問題和緊急情況的方法,自身解決不了的,能及時、準確報告。